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,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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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、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较多的国家。为了提高社会各方面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,及时有效控制、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,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,维护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,制定了突发事件应对法。

   ◎ 何为“突发事件”?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》所称突发事件,是指突然发生,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,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、事故灾难、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。

   ◎“突发事件”的分级

  “突发事件”按照社会危害程度、影响范围等因素,自然灾害、事故灾难、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、重大、较大和一般四级。

   ◎ 2003年5月
  在抗击非典的关键时刻,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纳入法制化轨道

   ◎2006年1月
  国务院发布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》

   ◎2006年2月
 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立

   ◎2007年8月
  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出台

◎ 应急法律规范体系

◎ 处置突发事件的专门机构

◎ 紧急状态的应对措施

◎ 紧急状态下的救济补偿

    ※ 第一章 总 则
    ※ 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
    ※ 第三章 监测与预警
    ※ 第四章 应急处置与救援
    ※ 第五章 事后恢复与重建
    ※ 第六章 法律责任
    ※ 第七章 附 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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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※ 全国人大常委建议加大对瞒报突发事件处罚力度
    ※ 发生社会安全事件警方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
    ※ 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计划“出笼”
    ※ 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加大官员问责力度
    ※ 媒体对突发事件的正常报道不会被干预
    ※ 政府须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工作信息
    ※ 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法可被追究刑事责任
    ※ 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删除媒体不得违规擅自发布
    ※ 媒体应无偿宣传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互救知识
    ※ 媒体编造、传播突发事件虚假信息将被处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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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※ 解读:删除媒体“不得违规擅报”条款
    ※ 聚焦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:应对危机更加从容
    ※ 突发事件应对法:非常态行政法律秩序的基本法
    ※ 突发事件应对法攻克突发事件五大难点
    ※ 解读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的立法背景
    ※ 进入紧急状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依法决定
    ※ 国务院法制办就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答记者问
    ※ 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五大修改明确媒体报道的范围
    ※ 解读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八条“高压线”
    ※ 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解读:最大限度保证民主自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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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※ 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修订凸显民主立法
    ※ 刘克梅:让舆论成为信息公开的助力器
    ※ 《北京日报》:社会学视野中的社会安全机制缺失症
    ※ 《京华时报》:应对暴力冲突可强制隔离
    ※ 新华社:媒体对突发事件的正常报道不会被干预
    ※ 《法制日报》:对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的三点期待
    ※ 新华社:情况越紧急越要保护公民权利
    ※ 《人民日报》:面对《突发事件应对草案》宁愿被罚
    ※ 《人民日报》:应对突发最大限度保护公民权益
    ※ 突发事件应对法:统一信息系统 加大官员问责
    ※ 王世瑚: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对征用做出特别规定
    ※ 《人民日报》:在法治轨道上应对突发事件
    ※ 新华社:十六大后中共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执政能力提高
    ※ 《法制日报》:在法治化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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