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、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较多的国家。为了提高社会各方面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,及时有效控制、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,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,维护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,制定了突发事件应对法。
◎ 何为“突发事件”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》所称突发事件,是指突然发生,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,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、事故灾难、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。
◎“突发事件”的分级
“突发事件”按照社会危害程度、影响范围等因素,自然灾害、事故灾难、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、重大、较大和一般四级。
◎ 2003年5月
在抗击非典的关键时刻,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纳入法制化轨道
◎2006年1月
国务院发布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》
◎2006年2月
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立
◎2007年8月
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出台
◎ 应急法律规范体系
◎ 处置突发事件的专门机构
◎ 紧急状态的应对措施
◎ 紧急状态下的救济补偿